沈阳市民老周24岁的独子周健在于洪新玛特商场做保安,10月6日,周健在上班时制止小偷行窃时被刺身亡。老周夫妇认为商场该有说法,15日,老周夫妇到新玛特商场内祭奠儿子,但未得到商场的回应。老周称,有一名商场内部人士悄悄告诉他,关于儿子的事,于洪新玛特商场一直没上报,直到昨日,新玛特总部才得知此事,但这一说法尚未得到证实。
10月9日晚,外来务工人员小柴将手机锁在茶水间的充电柜内充电。第二天早上,手机不翼而飞。心急如焚的小柴向小区保安求助。保安调取监控录像,发现早上6时左右,一名穿短裤、拖鞋和灰色上衣的男子进入茶水间,挨个拽开充电柜,并在最后一个柜子里拿走小柴的手机。保安通过衣着认定该男子就是住在小区里的人,于是密切留意进出人员。10月11日上午,一名男子到保安室办退宿手续。保安看该男子酷似录像中的“拖鞋男”,但当时只有他一人值班,于是便找了一个理由让男子先回住处,随后叫来同伴,利用“上门服务”将男子控制在住处并报警。
16日,保安王先生等向特区报记者反映,他们一共9人,在位于海口龙舌坡的海南省司法厅宿舍小区的物业公司当保安,由于原来的物业公司从小区撤出,国庆节后他们也被解聘了。从2011年至今的近三年时间,公司一直没与他们签劳动合同,每月领到的工资也只有710元,低于现行海口的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。就此,他们9人欲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。王先生介绍,2011年以前他们也在省司法厅宿舍小区做保安,归司法厅后勤部门管理,2011年后勤把物业管理的业务,转给了美嘉兴物业公司。物业公司入驻后,一直没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,只是给他们缴了社保。“我们基本上是365天上班,按公司的规定,每个月可以休两天,休两天工资650元,如果一天不休工资710元。”王先生说,这两年多来他们几个保安节假日都没休息,公司也没发加班工资。现在美嘉兴物业公司不在该小区做了,新来了一个物业公司,这个公司不用他们这9名保安。王先生认为,公司即使撤出,也应该补发他们这两年内应得的工资和待遇。 |